2015年,全市将补充耕地15100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57200亩。日前,市政府下达了2015年补充耕地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并明确对未完成年度补充耕地任务或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未达到要求的县(市、区),除省及省以上重点建设项目外,暂停受理其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申请。
市政府明确,2015年起,项目建设需占用耕地的,报批用地时,由各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按照“占一补一、先补后占”原则,从补充耕地指标储备库中选择补充耕地项目进行挂钩,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要求。项目建设占用耕地,没有落实补充耕地的,不予批准用地。补充耕地指标储备不能满足建设占用耕地需求的,可通过异地有偿调剂方式落实。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