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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危旧房重建改造5月1日起可提申请

要闻 | 2015-03-11 10:01:31 我要评论
[导读]5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市民,可申请危旧房重建改造。根据市政府日前印发的《宁德市中心城市主城区危旧房改造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计划通过这项工作的开展,解决市民住房困难,改善人居环境。

重点控制区内禁止重建改造
        根据宁德城市总体规划及相关控制性详细规划,宁德市结合城区不同地段和区位,将中心城市主城区改造范围划分为重点控制区、一般控制区。在重点控制区内禁止重建改造;在一般控制区多采取修缮加固、重建改造等方式。重点控制区内,危旧房改造将视不同情况及群众意愿,采取棚户区改造、修缮加固方式,禁止重建改造,地质灾害危险区内以异地搬迁安置为主。重点控制区具体包括,近期内拟统一规划改造的棚户区范围及重点项目建设区域;城市规划“五线”范围(即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限——黄线、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绿线、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限——紫线、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限——蓝线、道路的用地边界线——道路红线);《宁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划定的旧城区范围;地质灾害(危险区)区域。重点控制区以外、中心城市主城区以内,且未纳入城市近期建设范围和土地收储区域的为一般控制区,一般控制区内的危旧房改造采取棚户区改造、修缮加固、重建改造、异地搬迁等方式。值得一提的是,此次通知中提出,将危旧房纳入棚户区改造。棚户区改造是指对市政配套设施滞后、生活环境差、且有一定规模的危旧房区域,由政府确定开发单位进行成片改造建设的方式。棚户区改造方案将坚持以人为本、因地制宜,区内道路等级功能合理确定,多留休闲空间,以低多层建筑为主,突出民居特色。

5月1日起可提出申请
      根据通知,修缮加固或重建改造的对象包括,房屋产权合法、手续完整并经有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评定的危房。符合重建改造条件的申请人,5月1日起,可向所在区(蕉城区或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危旧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地点将于近日向社会公布)提交重建改造申请表,并附上申报材料。重建改造申报条件为,申报重建改造的房屋属一般控制区范围内,结构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属危险构件,随时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D级危旧房;产权不存在争议,且户主在中心城市主城区没有其他住房;户主无法享受保障性住房;危房2年内无法纳入棚户区改造;危房不是为骗取改造审批而故意人为破坏造成的。所需的申报材料包括,户主身份证、户籍簿、有效的房屋及土地权属证明、户主现有房产套数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以户为单位进行申报;D级危旧房鉴定报告(整栋危旧房);承诺书。承诺书中具体承诺内容包括,所有申请材料真实有效。若因瞒报或弄虚作假骗取改造资格并已着手改造而被停止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负;严格按照审批方案进行改造,不得擅自变动方案,否则整体建筑按违法建设论处直至整栋拆除;建成后若遇项目征迁或片区改造,应无条件服从市、区政府确定的征收补偿方案或改造方案进行搬迁或改造;重新改造的房屋,在办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后,5年内不得转让交易。

[编辑:卓淑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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