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4月份,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均值为100%,其中一级达标天数比例为64.3%,二级达标天数比例为35.7%。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前三名不变,依然为周宁、寿宁、屏南。
4月份,中心城区降水pH均值为5.42,降水pH值范围4.86~6.10,酸雨出现频率为37.5%;福安市降水pH均值为6.13,降水pH值范围5.76~7.42,未出现酸雨;福鼎市降水pH均值为5.81,降水pH值范围5.30~6.79,酸雨出现频率为12.5%。
水环境质量来看,4月份监测的4条河流8个国控重点水质监测断面中,达到Ⅰ类~Ⅲ类水质的断面8个,占100%,同比持平;其中达到Ⅰ~Ⅱ类水质的断面6个,占比75%,达到Ⅲ类水质的断面2个,占比25%。9个县市的14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Ⅲ类水质标准)为100%,与上年同期持平。其中达到Ⅰ~Ⅱ类水质的断面6个,占比42.9%,达到Ⅲ类水质的断面8个,占比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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