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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方案,增加用地面积7200.6亩!

要闻 | 来源:宁德市城乡规划局 2018-12-14 08:55:05 我要评论
[导读]《宁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经省政府批准实施以来,宁德市委、市政府紧紧围绕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功能定位、目标和用地布局,实施城市发展建设,并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宁德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方案公示

《宁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经省政府批准实施以来,宁德市委、市政府紧紧围绕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功能定位、目标和用地布局,实施城市发展建设,并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城市基础及公共设施进一步提升,城市规模扩展,主城区向东发展态势形成,北工南居格局初步构建,城市化进入加速发展期。2017年来在中央、省委、省政府关怀下,新能源汽车整车项目、铜材料、新能源等重大产业落户宁德,宁德发展迎来新机遇,增强新动力,同时也对城市的空间布局、城市功能协调提出了新要求。为优化城市用地空间,协调城市功能,经宁德市政府同意,于2018年初开展城市总体规划局部修改工作。历时半年,先后经市、区、县及相关职能部门多次征求意见,衔接各专项规划进行完善基础上,目前已完成城市总体规划修改方案(草案),进入审查报报批阶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规定征求公众及利益相关人意见,现将宁德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方案 (草案)予以公告,内容如下:

1、规划编制单位及其资质等级:福建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甲级)

 2、规划范围:宁德市中心城区,规划城市建设用地190. 6平方公里,规划人口规模99.8万人。

3、公告日期:2018年12月11日-2019年1月11日(一个月)。

4、公告形式:宁德市城乡规划局网站

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如有意见、建议或规划方案咨询的,请在公告日期内书面联系宁德市城乡规划局(地址:闽东中路12号城乡规划局规划编制科、邮编:352100)。

附件:规划方案基本情况、规划主要图纸。

 

                               宁德市城乡规划局

                               2018年12月11日


《宁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修改主要内容

一、总规修改的背景

《宁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以下简称《总规》)2012年由省政府正式批复实施。总规实施以来,宁德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加快构建新型产业体系,社会事业、公益事业和交通等基础设施配套不断完善,已具备加快开发的基础条件。

2017年,上汽集团决定择址宁德建设上汽集团乘用车公司宁德基地项目。该项目建成后,将有助于提升我省机械装备制造业整体水平,对实现全省跨越赶超的目标任务具有重要意义。应对重大产业发展的新机遇,以及宁德城市建设出现了一些新动态、新问题,开展《<宁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 修改专题评估》工作,局部调整城市总体规划建设用地布局和发展时序,推动宁德城市空间优化。

二、总规修改原则

1、总量平衡原则。

修改后城市用地总规模保持不变。具体进行修改的城市功能组团的主体功能与原规划城市主体用地功能相同,产业功能组团的职住更为平衡。

2、底线控制原则。

规划修改应加强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海洋功能区划等规划的衔接,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市开发边界等强制性内容。

3、统筹优化原则。

规划修改重点落实省政府支持上汽集团乘用车宁德基地建设的部署,统筹保障上汽、新能源等上下游产业发展的规划用地需求,优化功能,完善配套,保障用地布局的完整性系统性。通过修改,使得产业发展空间更为“紧凑”,城市空间布局更为优化,用地效率更为集约节约。

三、规划修改的主要内容

1、主城区

涉及调整的用地主要位于主城区的七都八都组团、漳湾临港组团、铁基湾北组团。一是发挥上汽宁德基地项目和新能源产业发展的带动作用,对上下游产业布局和生活服务配套布局进行优化;二是应对环三都澳区域环境形势,对漳湾用地布局和产业类别相应修改,缩减产业用地规模,合理控制工业与生活区防护距离,设置中铝宁德铜冶炼基地配套设施铜渣堆场等;三是根据严控围填海造地的政策要求,适当调整发展时序,启动车里湾、金蛇山等发展备用地。

调整后用地面积增加了173.45公顷。

2、白马城区

主要是加快推进军民融合实验区建设,启用白马港西侧备用地,并根据海洋功能区划对原规划的建设用地边界进行调整;完善湾坞钢铁下游产业配套,增设固废处理和深加工配套服务用地。

调整后用地面积增加了306.59公顷。

3、海西宁德工业区

根据《关于全省石化等七类产业布局的指导意见》(闽政〔2013〕56号)和国家关于严控填海造地的要求,优化产业区用地布局,控制围填海用地规模,考虑从海西宁德工业区的临港工业组团、沙江组团核减用海面积480.04公顷。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总规》修改实施后,宁德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用地布局的变化,及时开展分区单元控规或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指导各功能组团的城市规划建设。应建立规划实施评价监控机制,健全城市规划监督检查制度,确保规划实施动态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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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宁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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